韩非子:治国


韩非子(约公元前 280-233 年)被认为出生于韩国王室的一个贵族家庭,位于现代河南省。韩非虽然口吃,但文笔很好。他与李斯(公元前208年卒)同为荀子的弟子。让我们尝试通过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作品来理解他的思想。相传秦始皇读了韩非子的作品后,十分喜欢,便下令攻打韩国,这封信就是韩非子去秦国的一封急件。但韩非却因昔日同学李斯妒忌他的才华和青睐,以政治阴谋而被囚禁。韩非在狱中被迫服毒自杀。
人性
韩非接受了荀子性恶论的观点,认为每个人都有“私心”,做事只考虑如何满足自己的利益。因此,韩非反对儒家的仁政之道,主张严刑峻法,严厉惩罚。他综合了前法家关于权力倾向、法律规制、为政之道等思想,成为法家思想的伟大集大成者。
人类渴望权力
力量的趋向来自于变化。不同的人由于地位和能力的差异,有这种倾向。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同。这些不平等的关系是权力倾向的根源。韩非希望统治者充分认识到权力的倾向,并尽力维护这种倾向。韩非接受了慎到(约公元前395-315年)的权欲思想,认为对于君王来说,最重要的是地位和权力。正如鱼不能离开水一样,统治者必须制定法律来维护权力。
法家思想是战国时期的主要哲学思潮之一。这些后来被称为“法家”的思潮,都有一个共同的方向,就是加强统治者的政治权力,而法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一传统中现存最重要的文献是《韩非子》和《商君书》。秦朝时期,商鞅和李斯的思想对于建立强大的政府并最终击败对手起到了重要作用。法家是一种政治实用主义哲学,它不触及诸如生命的本质和目的等高深的问题。最著名的支持者和参与者韩非子的学派认为,统治者应该使用以下三种工具来治理他的臣民。
韩非运用商鞅(公元前 338 年去世)的方法,强调法律规范的重要性,并建议法律应尽可能地明示于百姓。但韩非的法律调整思想与西方的自然法思想有着很大的不同,其法律调整并不是建立在永恒不变的普遍原则之上。在韩非看来,法律体系是一套褒贬不一的制度,是为了统治者的利益而运作的。
国家治理的基础
治理之术(术)建立在权力倾向之上,并且只致力于维持这种倾向。韩非接受了申不害(公元前337年去世)的为政之道的观点,主张为政要隐而不露。对于韩非来说,治理国家必须保密在统治者的心中。大臣和普通民众不应该理解这种想法。这样,统治者就可以暗中控制大臣,让他们惧怕他,因为他们永远不知道他的真实意图。
政治统治者运用权力倾向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规制和施政艺术是为了维护权力和地位。因此,韩非的哲学思想可以看作是一种政治斗争的机制和艺术。
翻译: 阿列克谢·卡尔波夫
原来的: 温海明的《中国哲学》 (第 57-59 页)